“所以你现在明白,我为什么要让你去中国了吧?”原老爷子抬起深邃的眸子,望着这个嫡长孙,也是他最得意的一个孙子。
原勋微微低下头,恭敬地道:“明白。”
略一停顿,他又继续道:“我必须深入地了解中国民情,了解中国的一切发展动态,因为我将来会把主要的重心放在中国。”
原老爷子听了这话,笑了下,满意地点头:“这是我们的发源地,当年我们的祖先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离乡背井,来到这异国他乡,可是中国有一句话老话叫做落叶归根,如果我们有朝一日能把我们的中心地转移到中国,也算是告慰祖先了。”
原勋眸中浮现出从未有过的肃穆:“是,爷爷,我明白。”
因为这个,原勋便孤身一人来到了中国大陆,来到了b市,便扎根到了一所当地的贵族中学。
其实以他的才学和知识,这种中学课程自然是幼稚园级别的,不过他还是安心地留下来,试图融入到这些同龄人当中,跟着他们一起上课放学。
周围的老师学生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背景,不过他依然以他俊美出色的外表,以及尊贵非凡的气质,在百奇贵族中学成为了全校闻名的风云人物。
他话语并不多,平时性情冷漠,可是周围人眼中却越发觉得他有着独特的欧洲贵族般的风范和魅力。
他的衣服没有一个什么世界知名品牌,甚至看上去连个标牌都没有,可是却个个做工精湛料子上乘。
他朋友并不多,只有三两个经常来往的,每一个都是这个学校的顶尖才子。
那个时候的他,用平常心过着寻常人的日子,可是却在骨子里在一颗高高在上的角度观察着周围的一切。
他生活在这里,却根本无法融入这里。
一直到有一天,他遇到了那么一个拨动了他心弦的小姑娘。
遇到江小雾,是在一个傍晚时分。百奇中学有个湖,湖水旁是芦苇丛,算是百奇中学的风景区,除了偶尔有人在旁边游玩以及部分早恋的学生,其实很少有人去的。
十六岁的原勋会去那里,站在随风飘荡的芦苇丛中,看着那波浪般的形状,平心静气地想着心事。
而江小雾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的视野中的。
那个时候的江小雾穿着一身单薄的运动衫,扎着马尾辫,白净的小脸,雾蒙蒙的眸子,站在芦苇丛旁,犹如一棵青涩的小树般亭亭玉立。
当秋风吹起时,她的马尾辫尖便轻轻扫过她窄细的肩膀。
她茫然地看着前方,看了一会儿后,仿佛有些冷了,便伸出纤细的胳膊,环住了自己的身体。湖边的芦苇拂过她柔白的脸颊,她就像一层薄淡的雾,飘渺朦胧,好像太阳一照便能烟消云散。
原勋在那一刻,甚至有种冲动,想过去,牵住她的手,免得她就这么消失了。
女人这种生物,他是知道的,也经历过,这也曾经是原氏子孙必须接受的课程之一。